拆解商標搶注鏈
2010-11-14 19:25:24 來源: 《鄂商》雜志
當搶注商標成為“產業(yè)”,從創(chuàng)意到申請,最后到轉讓獲利,有的人功成名就;有的資不抵債,傾家蕩產。
商標傷人
9月28日,記者接到線人爆料:下午2點,在武漢廣場前,有人在身上貼滿商標公開叫賣……
事后,記者向“商標秀者”——鄧九林電話約訪。10月15日,記者如約來到漢口江漢二路鄧九林的老九蒸菜館,原先的蒸菜館門面已經轉讓給幾個年輕人賣奶茶,鄧九林的“家”就在這個奶茶店2樓,一個面積不足10平方的單間,屋子里除了一張高低床外,凡是可以利用的地方都被蒸缽等蒸菜館遺留下的工具填滿,他坐在床上,記者坐在椅子上,屋子里就再也沒有可用空間了。
鄧九林拿出某媒體兩年前采訪過他的文章給記者看,從報道的內容可以看出鄧九林曾經是一個比較成功的生意人。他是最早把江西“瓦罐煨湯”引進到武漢的人,隨著武漢市民對蒸菜和“瓦罐煨湯”的接受,他生意開始火爆,發(fā)展到頂峰的時候,不但開了分店,還開始授徒,并在全國做加盟連鎖。
后來,武漢的大街小巷一下子冒出了許多蒸菜湯館、佬表湯館,為了得到更多消費者的認可,他也注冊了“老九蒸功夫”的商標。這也是他第一次接觸商標。
鄧九林告訴記者:“我當時只想把事業(yè)做得更大,但是那時前妻管著錢袋子,她并不認同我的發(fā)展理念,我只好想別的辦法了!焙髞磬嚲帕謴膱蠹埳系弥,商標法修訂后,“只要是自然人,就可以注冊商標,”,而且注冊一個商標只需要2000元,只要轉手,幾萬、幾十萬都有人買,他也因此認定炒商標是一條籌錢的“捷徑”。
從2005年開始,他手上只要一有閑錢,就會去申請商標注冊,到2007年為止,他已經申請了上百個商標,按照每個2000元來計算,他已經花去20多萬元。目前他手上已經獲批的商標達82個,但是一個也沒有賣出去。
因為癡迷商標,蒸菜館的生意也一落千丈,與妻子離婚后,“她分走了我大半財產!碑斢浾邌柕浪F(xiàn)在的生活來源時,他說:“我的房租交到明年年底,現(xiàn)在已經把一樓的門面轉租出去,每個月都有收益。”
其實,鄧九林的商標并不是無人問津,“去年江西有個酒廠想花9.9萬買走我的酒類商標‘同志哥’,我沒有同意!彼f,這個商標的創(chuàng)意來源民歌《同志哥,請喝杯茶》,“這首歌雖然不出名,但是商標絕對值錢,9.9萬賣我接受不了,我的估價是100萬!
據(jù)了解,注冊商標三年未用就會被注銷,也就是說,三年之后如果鄧九林的商標還賣不出去,留給他的將是一堆毫無價值的廢紙。
整個采訪過程中,鄧九林一直在給記者闡述了他“炒商標”的目的不是為了牟取暴利。直到本刊發(fā)稿前他還給記者發(fā)來短信:“我‘賣商標’是為了將蒸菜文化餐廳做成樣板店的目的,你采訪我的文章請求妥當些寫再發(fā)表,我會感謝你的。”
無獨有偶,本刊2009年5月曾以《湖北商標第一人“進退維谷”》報道了黃石人劉泉將百萬家財悉數(shù)投入到160多個商標中去,經過多方努力,最后168個商標“仍然待字閨中”,生活慘淡到連兒子的學雜費都一拖再拖的地步。
職業(yè)搶注人
在我國,特別是2001年《商標法》第二次修改后,“申請在先、注冊在先”,而非“使用在先”是現(xiàn)行商標法遵循的原則。而這條原則似乎也極大的鼓勵了一些投機分子,有人依靠區(qū)區(qū)幾千元的注冊商標投入,掘取動輒數(shù)百上千萬元的巨額利潤。鄧九林便是追隨者之一。
《鄂商》輾轉采訪了武漢市資深商標代理機構經營者石方(化名),他向記者刻畫了不為人知的“職業(yè)商標搶注人”群體的生活狀態(tài)。
在石方看來,“職業(yè)商標搶注人”大概可以劃分為三類!暗谝活惥褪且呀浲媪耸畮啄晟虡说睦鲜郑@些人手中,一般都會握有100個到500個的各種類別的注冊商標”,石方告訴記者,在我國商標的注冊成本只有1000多元,加上商標代理機構的代理費,一個商標申請下來,也不過2000元。除此之外,再無任何維護成本。“而這些人手中商標,只要有一個高價轉讓,幾乎就把所有本錢都收回來了,而再賣第二個那就是純利潤了”。
如此高的獲利誘惑之下,這些人自然是樂此不疲!白钊菀淄稒C的就是找個名牌,看其在其他相近類別有無注冊,如果沒有就趕緊出手,這種商標最容易獲利”,石方告訴記者注冊這類商標的“技巧”。他還舉例,包括“輕揚”在女士內衣方面已被搶注,“特侖蘇”在乳品外的玻璃工藝品等其他類別被人搶注。“這些商標如果注冊成功找到下家的話,一個就能賣出10萬到50萬元的價格”。
第二類人,就是某一行業(yè)的經營者,比如服裝,洗滌、餐飲、煙酒等,這些人本身在這個行業(yè)打拼多年,深諳行業(yè)發(fā)展趨勢,以及哪個品牌存在怎樣的漏洞,這些人就會抓住這個機會,進行商標搶注,一旦得手之后,或高價轉讓,或自己用于生產經營。
石方還表示,在玩商標老手中,除了一味“傍名牌”外,現(xiàn)在更有魄力的商標玩家就是把自己手中的商標打造成名牌,商標不用于轉讓,而自己經營。
“他們的一般做法是把商標注冊地放到境外,如美國、法國、香港等地,而持有者自己不進行實業(yè)生產,而是把商標授權給一些廠家使用,每年收取不菲的授權使用費”。石方告訴記者,目前街上常能見到的“XX老人頭”、“XX蘋果”等,都屬于這一類商標。
石方透露,第三類“職業(yè)商標搶注人”就是一些商標代理機構的經營者,這些人都是商標行業(yè)的專家,對商標立法、審批程序、撤銷程序也了如指掌。他們在給自己客戶服務過程中推波助瀾,有的甚至越俎代庖替客戶申請注冊商標;有的則是看著一個個自己的客戶通過注冊商標一夜暴富,看到好的商標,就忍不住親自操刀,據(jù)為己有。
在石方看來,搶注商標的生意并非都好做,商標成功轉讓的案例太少。仔細看,此前的成功案例幾乎都有著極為特殊的背景,而這些背景幾乎都是不可復制的!坝泻枚嗳水敃r頭腦一熱就注冊一個商標,一夜暴富的心理,激發(fā)著這些搶注人有些賭徒心理似的搶注,我認識不少人花了幾十萬,注冊了上百個商標,最后都窩在手里一個也轉讓不出去!
灰色鏈條
原本隱藏著的“職業(yè)商標搶注人”,在近期北京首場“商標拍賣會”上紛紛浮出水面,擠到拍賣會前臺。隨后,被搶注商標在各地引發(fā)的爭議越來越多,最終導致北京乃至江蘇等地的“商標拍賣會”都不得不延后。
《鄂商》記者通過調查發(fā)現(xiàn),出售搶注商標的“明路”——拍賣雖尚未走通,但搶注商標利用網絡途徑,已經形成了一條規(guī)模巨大的高價出手的灰色經濟產業(yè)鏈條。而且商標網絡轉讓的交易近幾年異;钴S,除了正常的商標轉讓,大量被搶注商標也借助這個平臺成功出售,獲利豐厚。
“創(chuàng)意商標往往不是叫價最高的,那些與已有品牌相同或類似的商標才有可能賣出高價。”“淘標網”負責人介紹,商標的“供方”中有大量自然人開辦的小公司,專門盯住搶注商標的機會,及時“撿漏”,注冊一些有價值的商標,然后謀求加價轉讓。
被搶注商標的“需方”,則往往是一些成熟品牌,我國有45大類商標,一般企業(yè)只注冊其中幾大類。然而,企業(yè)在市場拓展中很快發(fā)現(xiàn),還有該注冊的商標大類沒注冊被他人搶注。鑒于重塑品牌難度很大,或者擔心相同品牌的產品對消費者構成誤導,只有找到商標持有人談判買下。而那些搶注商標被企業(yè)高價買下的消息,反過來又刺激了更多人去搶注,刺激了搶注商標者更高的熱情。
搶注商標被高價買回的事實一再刺激商標搶注人,以至于業(yè)內專家告訴記者,搶注商標的人群絕不是個小數(shù),而是形成了產業(yè)。
“搶注商標轉讓的產業(yè)鏈一旦形成,今后肯定會一直存在下去!碧詷司W負責人還透露,傍名牌的商標一度成交活躍,如服裝類各種形狀“鱷魚”、“老人頭”等商標。再比如“勁霸”企業(yè)注冊的是男士服裝類商標,很快就有人搶注了其在化妝品大類的商標;“先驅”音響出名后,就有人搶注了其在冰箱、空調類的商標。
監(jiān)管缺失
同樣是在“北京首場商標拍賣會”上,爆出了令人驚訝的消息,“販冰冰”、“帳子怡”等娛樂圈名人,大多以諧音的方式尷尬地成為商標待價拍賣。范冰冰的經紀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:“已委托律師,將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利!
數(shù)據(jù)顯示,近年來我國商標申請量以每年近10萬件速度快速增長,2009年的申請量已達83萬件,連續(xù)8年在世界排在第一位。隨著商標注冊申請量大幅增長,由于審查人員明顯不足,導致商標注冊申請、評審案件嚴重積壓。
截止到2007年年底,我國商標異議和商標評審案件的積壓量,均已超過5萬件,商標異議案件從受理到審結平均長達4至5年;商標評審案件中,單方當事人的案件從受理到審結約為3年,雙方當事人的案件從受理到審結長達6至7年。
我國現(xiàn)行《商標法》于1982年通過,分別于1993年和2001年進行兩次修改。近年來類似與法律打“擦邊球”的商標注冊的投機行為越演越烈,爭議不斷。
面對社會上出現(xiàn)商標搶注“傍名牌”亂象越演越烈,今年兩會上,全國人大代表、哇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、同時榮膺2010胡潤富豪榜和福布斯中國富豪榜雙榜桂冠的宗慶后(博客)提議,及早修訂《商標法》,在對馳、著名商標以及民族品牌的保護方面加強法律規(guī)范。
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副局長趙剛曾在公開場合稱,我國現(xiàn)行商標法面臨挑戰(zhàn),并將這些挑戰(zhàn)歸納四個方面:商標確權程序復雜,導致商標注冊周期延長;打擊惡意申請、異議的操作性亟須提高;對商標侵權行為的處罰力度與社會經濟發(fā)展已不相適應;商標注冊程序與國際慣例尚有差別。
為適應新形勢,2003年上半年,國家工商總局第三次啟動商標法修改工作。記者了解到,此次商標法修訂的目的之一就是要簡化和完善商標確權程序,為中外商標申請人提供更好的服務,并與國際法律體系接軌。針對目前商標注冊周期過長、商標維權程序復雜等問題,商標法修訂送審稿提出,對商標評審持有異議者,可直接將異議提交商標評審委員會進行裁定,不需經過商標局,從而減少了一個環(huán)節(jié),簡化了程序,使相關程序性規(guī)定更加人性化。
業(yè)內專家指出,上次商標法修訂后,商標注冊主體放開,自然人可以申請商標注冊,但是,這一亮點卻出現(xiàn)了雙刃劍效應,使得自然人以買賣商標而非實際使用為目的的商標申請乘虛而入,從而也令申請量大幅增長。這種現(xiàn)象不僅導致大量商標閑置,占用了有限的行政資源,而且也加劇了商標注冊周期過長的問題。
為此,多數(shù)專家建議,應對商標注冊人規(guī)定明確的條件予以限制,如規(guī)定必須“具有使用意圖”、“具備從事經營活動的資格(已經工商登記)”、“注冊后一定期限內提出商業(yè)使用的證據(jù)”等;同時,保留在商標注冊前提出異議的現(xiàn)行做法,改“任何人可提異議”為“利害關系人才能提出異議”,以減少惡意異議。
目前,商標法(修訂送審稿)已正式報請國務院審議。
本文來源:《鄂商》雜志 )